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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2016-05-12 14:43来源:宣传部 作者:admin
根据上述职责,宣传部设9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 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本部的文秘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检查督促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
(二) 理论科
负责理论教育、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党员教育规划,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做好基层党校的建设工作;负责与有关理论工作部门的联系。
(三)宣传科(挂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新闻单位的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宣传和各项重大活动社会宣传的组织、协调;负责城乡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国防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国防教育活动。
(四)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对外宣传、政府新闻发布、外宣业务培训、外宣制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研究提出本市对外宣传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境外传媒动态,及时拟定本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记者来本市采访的组织报批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港澳艺员来本市演出,港澳台报刊在本市销售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委外宣办做好本市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管工作;负责与有关外宣、涉外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制品出境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
(五)新闻出版办公室
负责办理申办报刊以及各类期刊小报、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的审核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音像制品发行、图书发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图书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出版单位、各类印刷厂进行宏观指导和业务监督,负责与有关社会团体业务联系。
(六)文艺科
负责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负责与文化艺术部门的业务联系;指导、协调文艺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一些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七)干部科(与系统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挂梅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会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管理、考察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科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提拔、任免、培养、使用和调配等业务工作;负责本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务、纪检、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部署、组织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
(八)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负责拟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工作的落实;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互联网宣传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网络文化建设,对全市网络新闻宣传进行监管等。
(十)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处级建制)
是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市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对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抓好干部在职业余学习培训。
(十一)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正科级建制) 
 是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收集网上热点敏感问题,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网络舆情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重大网络新闻宣传活动,加强网上正面宣传;组织网络评论工作,做好网上涉梅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对网上涉梅舆情进行及时跟踪、分析、总结,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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